《2025 年公司与会计法律(修正)法》的下一阶段修正条款已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生效。
本次变化的核心不是改变年度申报截止日期,而是提高公司在提交年报时对登记资料进行确认的责任。公司及获授权申报人需要确认,提交给 ACRA 的董事、首席执行官、公司秘书、审计师和相关成员资料是准确的。年报电子表格还新增问题,要求申报人说明公司是否有人实际履行 CEO 职责。
企业应把这次变化理解为一次“申报前公司档案核查”要求。年报不再只是按期提交表格,也不是把上一年度资料机械复制到新年度,而是需要先检查 Bizfile 中的登记资料,再修正错误,最后完成确认和提交。
一、年报确认制到底确认什么
ACRA 官方公告指出,公司年报申报时需要确认最新提交的相关资料准确无误。这些资料包括:
董事、CEO、公司秘书和审计师的姓名;
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识别资料;
国籍;
联络地址;
委任日期;
公司的注册办公地址;以及
在适用情况下的成员和持股资料。
担保有限公司还需要确认此前通过 Bizfile 提交的成员总数是否准确。
这意味着公司不能只关注董事是否仍然在任。企业还应检查董事和高级人员的姓名、身份资料、地址、委任日期,以及股东、股份数量、已发行股本和实缴股本等登记内容是否已经发生变化。
二、新增 CEO 职责问题:重点是实际履职,而不是职位名称
年报电子表格新增一项 CEO 相关问题,要求申报人说明公司内部是否有人履行 CEO 职责。
企业不应只根据职位名称回答。如果公司没有正式任命名为 CEO 的人员,但董事、总经理、创始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事实上承担了企业最高行政管理、经营决策和日常执行职责,公司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履行 CEO 职责的人。
相反,如果公司虽然有 CEO 头衔,但该人员并不承担相关职能,也不能仅凭名片或职位名称完成申报。企业应结合实际职责、管理权限、报告关系和公司内部文件作出判断。
ACRA 的申报流程进一步要求,如果申报人选择公司存在履行 CEO 职责的个人,应确保该人员已被正确任命,并且在年报中作为相应的职务持有人反映。
因此,企业在提交年报前应检查:
公司是否有正式或事实上的最高执行管理人员;
该人员的职责是否与 CEO 定义相符;
任命资料和公司登记资料是否一致;
董事会决议、雇佣合同和内部组织架构是否能够支持申报内容;以及
申报表所填写的 CEO 状态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三、发现资料错误后,不能直接在年报表格中“顺手改掉”
ACRA 要求公司在提交年报前,先检查并更新 Bizfile 中的相关资料。
如果企业发现高管已更换住址、身份资料发生变化、董事或公司秘书已经离任但尚未完成注销,或者注册办公地址已经改变,企业应先通过相应的资料更新程序完成法定更正,再继续提交年报。
ACRA 年报提交流程也提醒企业,注册办公地址、公司活动、公司高管、股东和股份等资料必须保持准确。如果资料有误,应在提交前更新。
这一步很重要,因为年报确认意味着申报人正在对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作出主动确认。如果企业明知资料存在虚假或重大误导,仍然签署确认,可能产生公司法下的虚假陈述和其他合规责任。
四、哪些程序被简化了
同一批修正条款也删除或简化了部分传统法定程序。
第一,在规定情形下,公司不再需要提交招股说明书替代声明。
第二,有股本的公众有限公司不再被要求召开法定会议和编制法定报告。
第三,注册办公地址不再必须在每个营业日的指定最低时长内向公众开放,公司可以更灵活地决定办公地址的开放时间。
但这些简化并不等于企业可以完全关闭或拒绝提供法定记录。ACRA 说明,在有人提前给予合理通知后,公司仍需在相关营业日提供至少两小时的公司记录查阅安排。
公司变更注册办公地址后,仍须在变更后的 14 天内完成申报。
此外,废除法定会议并不等于废除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仍须遵守适用的年度股东大会要求,上市公司还需要遵守相关交易所规则。
五、除名和恢复注册程序加快
本次修法还优化了公司、有限责任合伙和可变资本公司及其子基金的除名和恢复注册程序。
自愿除名的宪报通知最早可以在通知发出的当天刊登。由登记官主动启动的除名程序,宪报通知最早可以在向实体发函后 15 天刊登。
实体在登记册中被除名或恢复注册的法律生效时间,是登记官实际完成登记册操作的具体日期和时间。企业不能只以收到通知的日期,或预计的日期,判断实体何时已经解散或恢复。
对于恢复注册申请,如果恢复后的实体可能被用于非法目的,或者会损害新加坡的公共和平、福利、秩序、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法院或登记官必须拒绝恢复申请。
六、年报截止时间没有因为新规而改变
本次修法提高了确认要求,但没有改变企业现行的年度申报期限。
ACRA 现行规定是:
上市公司通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 5 个月内提交年报;
拥有股本或海外分行登记册的上市公司,通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提交;
非上市公司通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 7 个月内提交;
拥有股本或海外分行登记册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须在财务年度结束后 8 个月内提交。
公司即使处于休眠状态或获得 IRAS 税务豁免,只要在 ACRA 仍然处于存续状态,通常仍须提交年报。
年度申报也不等于税务申报。公司向 ACRA 提交年报后,仍须按照 IRAS 的规定完成企业所得税申报,除非适用并已经获批相关豁免。
七、逾期申报和董事责任
ACRA 的官方资料指出,公司必须按时提交年报,否则可能面临最高 600 新元的逾期处罚及进一步执法措施。
文章所述的现行罚款梯度为:逾期不超过 3 个月,罚款为 300 新元;逾期超过 3 个月,罚款为 600 新元。具体罚款、和解金额和执法措施应以 ACRA 当时适用的官方规定和系统通知为准。
董事和公司高管不能因为委托公司秘书、会计师或企业服务提供商提交年报,就完全转移法定责任。公司可以委托专业人士协助准备和提交,但董事仍应确保公司资料真实、完整,并且申报按时完成。
八、企业现在应进行的年报前检查
第一,确认财务年度结算日和申报截止日期。
企业应根据自身是上市还是非上市、是否拥有股本或海外分行登记册等情况,计算适用的年报截止日。不要只沿用去年的内部日历,也不要把 ACRA 年报期限与 IRAS 税务期限混为一谈。
第二,核对 Bizfile 中的公司基本信息。
检查公司名称、注册号码、公司类型、主要和次要业务活动、注册办公地址以及注册押记或贷款资料。
第三,核对董事、高管、公司秘书和审计师资料。
逐项检查姓名、身份资料、国籍、地址、委任日期和离任状态。特别关注已经发生但尚未更新的地址变化、人员更换和任命变动。
第四,确认公司是否有人实际履行 CEO 职责。
不要只根据职位名称作答。企业应结合组织架构、董事会决议、雇佣合同、授权范围和实际工作内容完成判断。
第五,核对成员和股份资料。
检查股东姓名、成员总数、股份数量、已发行股本、实缴股本和持股比例。对于担保有限公司,还要特别确认成员总数。
第六,检查法定登记册和 AGM 状态。
企业应确认注册控制人登记册、名义董事和名义股东登记册等要求是否适用,并准备在年报中申报年度股东大会、豁免或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
第七,建立申报确认记录。
公司可以保留年报前的核查清单、Bizfile 截图或下载资料、董事会或管理层批准记录、资料更正证明和最终提交回执。这样做有助于证明企业在提交确认前确实完成了合理核查。
ACRA 年报确认制的重点,是把公司登记资料从“系统中已有的信息”转变为“申报人需要主动核查并确认的信息”。企业不应再把年报理解为一次简单的周期性上传工作,而应把它纳入公司治理、董事责任和法定登记册维护流程。
新规同时简化了部分法定会议、注册办公地址开放和除名恢复程序,但这些程序上的便利不能替代企业对信息真实性和申报期限的责任。
对企业而言,最稳妥的做法是把年报准备提前到财务年度结束前后,先核查 Bizfile,再处理人员、地址和股权变动,最后完成 CEO 职责确认和年报提交。这样才能在降低逾期风险的同时,避免因为登记资料不准确而产生更严重的合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