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公司的章程(Constitution)规定了组织公司的基本框架。它概述了公司的宗旨,并规定了授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的权力、权利和义务。
在2016年1月3日之前,公司的章程文件通常包含两份文件,即公司组织章程大纲(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和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统称为M&AA)。前一个文件定义了公司的基本功能,而后一个文件则规范了公司与其成员以及成员之间的关系。
随着《 2014年公司法(修订)》(Companies (Amendment) Act 2014)的颁布,这两份文件已合并为一份文件:公司章程。
该法令现在强制所有在2016年1月3日之后成立的公司都采用单一文件章程(Constitution)。
对于赴新加坡海外投资的公司发起人来说,选用合适的公司章程是一个好的开始。
公司发起人能制定自己的公司章程或者根据《2015公司(示范章程)条规》(Companies (Model Constitutions)Regulation 2015)提供的示范章程作为参考。
新加坡公司章程的内容
1. 必须包含的内容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章程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公司必须在章程中声明其成员的责任范围。这部分将对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成员的责任进行释明;
(4)股本条款
本条款规定公司的股本金额以及每股所对应的固定价值。
(5)成员条款
成员(Subscriber)即是该公司的股东。本条款规定了成员希望按照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的声明,成员的全名、地址和职业,以及每一成员所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额。
(6)目标条款
公司必须说明其希望开展的业务和主要目标,这一条款在公司法中也有所包含。
宪法可以对公司的行为能力、权利和特权作出一定的限制。
例如,宪法条款可以包含:禁止公司从事危险或不道德的活动,如军火交易。
2. 选择性规定的内容
除了上述提及的公司章程的必须包含的内容之外,其他条款也可包含在公司章程内,例如:
撰写公司章程的考量
由于公司章程将成为管理公司内部事务、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成员与董事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在撰写和制定时要需要牢记以下注意事项,其中包括:
如若在示范章程中并未规定公司发起人需要在新设公司中拟实施的特定规章制度,则需要在示范章程框架外考虑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