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就业准证(EP)是由政府颁发的工作准证,旨在吸引外国专业和技术人员来新就业。这是由新加坡劳动力部(MOM)颁发的高级工作准证。
通常,就业准证持有人只能为其准证上指定的雇主工作。因此,当就业准证持有人在另一家公司担任董事(无论是执行董事还是非执行董事)时,他们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然而,根据2012年《外国劳动力就业(工作准证)规定》第11条的规定:
如果就业准证持有人获得了由新加坡劳动力部(MOM)颁发的许可函(LOC),他可以担任另一家公司的董事(与就业准证上指定的公司不同)。
哪种类型的公司被视为符合资格?
新加坡劳动力部(MOM)意识到,与相关公司(例如子公司)的次要董事职务可能对就业准证持有人当前的工作非常重要,因此MOM允许就业准证持有人通过发放额外的LOC担任第二个董事职务。
如果第二个董事职务是在不相关的公司(与EP持有人的主要雇主无关或与EP持有人的主要雇主存在间接股权关系,如基金实体)中,但该职位与EP持有人的主要职业相关,劳动力部仍然会发放LOC。
劳动部将在以下情况下发放LOC:
就业准证持有人在第二个董事职务的公司持有主要雇主的股权。
就业准证持有人在第二个董事职务的公司与其主要工作相关。
例如,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授权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将被允许担任他们的投资董事,因为它得到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支持。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EP持有人足够高级或在公司中持有重大股份,MOM还可能授予LOC。
每个案例都将根据案件本身的情况进行评估,MOM将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进行评估。
如何申请LOC
申请LOC的步骤非常简单明了:
- 填写并签署请求表。
- 通过iSubmit提交签署的请求表。
- 在iSubmit上,在“请求类型”下:
- 选择“选项1:工作准证申请事项(不包括工作许可)”,并
- 选择“任命相关公司的职员为董事会成员”。
- LOC申请请求将在5周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