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成为新加坡纳税居民:
- 新加坡公民;
- 在新加坡有永久住址的新加坡永久居民;
- 在该课税年度于新加坡居住或工作了183天或以上的外国人,工资收入少于20,000新币。
新加坡纳税居民按照下列居民税率表对其应纳税所得缴纳税款,需计算为税务居民的应纳税所得如下:
1.就业收入
- 薪酬,奖金,董事费,佣金及其他
- 行使股票期权收益
- 养老金
- 裁员和退休福利
2.来自贸易、商业、专业或职业的收入
- 薪酬,奖金,董事费,佣金及其他
- 行使股票期权收益
- 养老金
- 裁员和退休福利
3.以政府补助形式获得的收入
- PIC奖金
- 特别就业信贷
- 工资信贷支付
- 就业支持计划
注:这些政府补助(工作支持计划除外)在收到付款时应在纳税年度征税;对于自雇纳税人,只有“ 加薪补贴”会自动包含在纳税申报表中。
4. 财产或投资收益
- 股利
- 出售物业,股份和金融工具的收益
5. 其他收入来源
- 年金(年度定期付款)
- 收费(赡养费)
- 遗产/信托收入
- 国家服务性住房,医学和教育奖
- 版税
- 奖金(多多,4D …)
- 退出补充退休计划(S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