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董事
哪些情况下不能被委任为新加坡董事?
- 未被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士
- 涉嫌欺诈或不诚实的犯罪的人
- 当法院发出此人不适合当董事的厅令
- 在5年内触犯三个或以上公司法下的相关法令
- 在5年内接到三次或以上高级法院发出的触犯法令的厅令
- 由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因被清盘的公司
公司董事的职责
《新加坡公司法》中,要求董事有财务报告的责任,包括负责制作整理公司的财务报表,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时,在股东前呈现公司的损益账户、资产负债表以及董事报告,及时更新公司的最新消息、给公司股东提供财务报表副本。
谁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股东,股东人数最多为50人
-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可以是本地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 新加坡允许外国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 要成为股东,个人必须先购买公司股票
- 股东不持有任何公司资产,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因为公司是一个单独的法人实体
公司股东的权力
- 投票权: 需要通过普通决议的,股东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的例子包括:①任免审计师 ②选举新董事或接替即将退休的董事 ③修改公司章程 ④变更公司股本 ⑤更改公司名称
- 出席和召开会议的权利: 股东有权参加年度股东大会,并有权直接向其他股东和董事会发言。
- 公平待遇权: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216条,股东可以就下列情况向新加坡政府寻求补救:①公司或董事的行为是压迫性的,或者是无视一个或多个股东的利益的时候
②公司、股东、债券持有人或董事的行为不公平地歧视或损害了一个或多个股东
- 股息分配权:公司董事有权建议支付固定数额的股息。然而,要正式分配股利,公司必须通过股东投票决议。通常情况下,在股息支付和清算分配时优先股相较于普通股具有优先性。
- 关闭公司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寻求解散公司,其中包括:①公司的董事出于自身利益而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②这家公司被用于非法目的
③这家公司正在运行一个多层次传销或传销计划
- 清盘时的资产所有权: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有权使用公司资产。通常情况下,除了债务持有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外,普通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拥有最后的所有权
股东和董事的区别
- 由法律规定;
- 由公司章程规定;
- 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在三种方式中,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因此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必须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