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反洗钱措施的评估报告,由于新加坡的可疑交易数量增加,FATF要求新加坡提高受益所有权信息的透明度。
迫于压力,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立即做出回应,开始考虑提高受益所有权信息的透明度。
先看几个数据,2013年,新加坡的可疑交易报告创了新高,达到22,417例,比上一年增长了25%。2017年,新加坡每年的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又继续从22,000例大幅增加到35,000例。
可疑交易报告背后,其实反映着新加坡严峻的洗钱问题。
新加坡国会通过公司(修正)法案:
要求新加坡本地注册的企业和外国公司将公司受益人(即最终股东)的登记册保留在指定场所,并在执法机构提出要求时,出示相应记录。
新加坡有限责任合伙人修正法案(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s (Amendment) Bill)和信托机构修正法案(Trustees (Amendment) Bill)也通过了,规定新加坡本地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和信托机构也须保留受益人的登记册。
豁免存档实体要求:
新加坡公司:
- 在新加坡认可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上市公司;
- 新加坡金融机构的公司;
- 由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
- 由公共行为为公共目的而设立或根据公共行为而设立的法定机构全资拥有的公司;
- 属(1)、(2)、(3)或(4)项所述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 在新加坡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并受相关约束。
新加坡LLP:
- 新加坡金融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
- 所有合伙人均为公司或外国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无须保存实际控制人的登记册。
- 属新加坡金融机构的外国公司。
外国公司:
- 外国公司是新加坡金融机构的外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外国公司在新加坡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受相关约束。
其他存档须知
事实上,自2017年3月31日以来,新加坡公司、外国公司及LLP就已经被要求存档的受益所有人信息。
- 全新要求
不仅要自行存档受益所有人信息,还须在ACRA存档该等实益所有人信息。
- 信息变更
受益所有人信息有所变更,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更新相同的信息,对可登记控制人名册(RORC)信息资料进行更新。
- 信息公开
在ACRA存档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只有在政府行政机关执法(如洗钱调查)时才会被获取,不对公众开放。
- 存档代理
您和您的客户可以选择自行存档或授权当地代理存档。
- 违法责任
如果不做存档,或者不及时更正受益所有权信息,都属于犯罪,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新元(约2.5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