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决定辞职,公司是无法阻止的。
其他董事如果反对他辞职,也不被视为有效理由,还是无法阻止该董事离职。
例外情况是,如果存在先例条款(即备忘录、公司章程或公司与即将辞职的董事之间的现有合同),而该条款能保证辞职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可能是几个原因造成的,其中包括:
• 健康状况不佳
• 不符合资格
• 可能管理层有变化而导致董事之间有利益冲突
如果有以下情况,在新加坡的董事的辞职将被视为有效:
•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适当程序辞职
• 公司至少还剩一位居住在新加坡的董事。
辞职后,公司必须评估其章程,还必须考虑对公司运营有什么影响,以及以下事项:
• 普通常驻董事必须由另一名普通居民董事取代。
• 如果董事也是公司秘书,那么公司6个月内必须指定另一位公司秘书。
• 如果董事是股东,则必须将股份转让给其余股东。
• 董事是否应在辞职后的通知期间休假还是留在岗位上。
• 是否应通知股东、投资者、雇主、供应商和客户有关该董事辞职的事。
• 辞职是否会影响公司的授权签字人?如果是,则必须修改,并通知所有相关方
新加坡董事辞职为什么必须要通知?
当新加坡的公司董事辞职时,不但必须通过挂号邮件将书面通知发送至公司的注册地址,还必须在14天内通知新加坡公司注册处的会计和企业监管局(ACRA)。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还将对法定记录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反映这一变化。
董事辞职通知ACRA需要注意什么?
向 ACRA 提交通知时,应准备提交相关文件,例如:
- 在取消资格的情况下,破产声明或法院命令;
- 如果是辞职,请向董事会发出董事辞职通知和确认。
ACRA可以通过BizFile在线通知。
如果没有通知ACRA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未向 ACRA 发出停止通知,则根据《公司法》第 165 条,这可能构成不披露罪。
根据本条,董事或行政总裁可承担个人责任,并可获罚款至多 15000 新元或监禁 3 年。
在发出通知之前,停止将不生效,这意味着董事仍将负责管理公司。
如果即仍未向 ACRA 发出停止通知,则董事或行政总裁每天可被罚款 1000 新元。